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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教育局小升初政策?

66 2025-02-07 19:47 admin

一、永川区教育局小升初政策?

小升初政策是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区划分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占50%,主要针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学业、实践、艺体等方面的评价;学区划分占50%,具体的招生政策根据学区来制定。在小学六年级时,学生需要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学业考试,根据分数和学区划分进行录取。同时,为了保障公平公正,在招生过程中禁止集体报名和择优录取,并在评价方式和录取标准上进行公示,保证择优录取不影响问责。需要注意的是,小升初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和学生在录取政策公布后仔细查看,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阳江小升初政策?

阳江江城区初中升学招生对象条件:

  在江城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和户籍是江城区而在江城区外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阳江阳西县初中升学招生对象条件:

  有阳西户籍或在阳西县辖区内居住,符合招生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温馨提示:在入学报名时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入学安排条件,提供虚假证件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司法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三、泸州小升初政策?

根据《江阳区2019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户籍在江阳区主城区或父母在江阳区主城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均属当年招生对象。就读初中的可报名参与相应片区的抽签分配入学。在江阳区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在现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在主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准备以下四项材料于5月17-18日在江阳区教育局进行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一)儿童在江阳区主城区的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报名,(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二)儿童父母在江阳区主城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三)现就读小学出具的就读小学六年级的证明。(四)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江阳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行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进行。2019年大山坪、龙透关片区参与梓橦路学校、西路学校、泸州十五中、泸州七中城西校区的抽签分配入学。

2020年的报名条件、时间及报名方式请以2020年的招生工作方案为准,网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江阳教育”,招生方案出台后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

四、天津小升初政策?

1.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辖区入学分配计划,依法保障辖区每个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都有一个免费接受划区内义务教育的学位,切实做好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初中入学工作。公办初中入学实行“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今年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50人(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含5%以内的招生人数)下达,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完成计划任务,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更不得以“校内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形式变相择优招收学生。

3.各级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自觉维护“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政策。小学未按户口地段入学的学生,毕业时不分配进入热点初中就读;按分配进入公办初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毕业时方具有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资格。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招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入学的学生。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无正常分配手续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和考籍。

4.因城市改建和新建住宅小区没有建盖配套中学而造成住户分离,不能参加以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向小学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安排中学,但一般不安排热点学校。极个别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指定划区内入学的学生,可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市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入学。

5.跨县(市)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可继续升入初中就读。若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交就读小学,由所在小学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读。

7.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全市招生统一管理,学校的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收费项目和标准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并报审批机关和相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小学毕业生学业评价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10日,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时间自行招生。未经批准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办学。

五、小升初2021政策包头?

1.小学升初中: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或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青少年(15周岁及以下)和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2.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和小学升初中学生,原则上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和升学。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采取“多校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具体录取程序请及时关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新城中学从2021年开始停止初中招生。

3.非昆都仑区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一安排入学和升学。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4.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要陪读的按规定由监护人进行陪读;对于不能到校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要保障留守儿童、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5.包头市第六中学的初中双语班,2021年计划招收2个班、70名学生,由包头市第六中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结果上报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

6.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对昆都仑区经济社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由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7.昆都仑区属地内的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昆都仑区统一管理。民办中小学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招生后必须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六、保定小升初2021政策?

1.保定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线上报名时,须按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医学出生证明(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等信息。

  2.非保定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必须按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法定监护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法定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等信息。

  3.学生入学时,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

七、2021南阳小升初政策?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发展统筹,市级人民政府加强工作指导,县级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各县区要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数量,依据区域内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县域内“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要统筹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中小学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各地各学校要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加强控辍保学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今年的招生工作,科学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加大热点学校招生监管力度,合理分流学生,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成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依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凡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部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要求,依托招生服务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二)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四)严格落实优质均衡政策。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继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严格控制班额招生。持续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攻坚行动,各县区在加快学校建设扩充中小学学位的基础上,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中心城区有大班额的寄宿制学校不再招收寄宿学生。对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或超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年审不予通过。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管理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畅通入学渠道,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提前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热情耐心接受咨询。为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扎实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与企业做好对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占比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且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对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明确具体的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一)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地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地要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委托管理、城乡学校“手拉手”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乡镇中心小学与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发展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一)严肃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二)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六、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及时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和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及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校长责任。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持续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市教育局对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继续实施统一管理,组织四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和省级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招生,严格控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凡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八、包头小升初政策2021?

包头小升初政策是就近入学,而且成绩考的好的话可以选择好的学校

九、小升初2021政策潍坊?

1.当地居民子女。

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选择在各区内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当地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一年(含)以上租赁证明、有合法稳定工作的家庭,各区教育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学位供给等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实行租房者适龄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学位不足的,各区教育部门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2.随迁子女。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户口簿,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各区教育部门结合不同学校实际,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3.残疾儿童。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在校就学、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入学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各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区除外)招收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以及市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10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携带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随迁子女一并带齐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进行入学评估认定。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

4.高层次人才子女。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通过拟入学的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提交入学报名材料。有关教育部门尊重本人意愿,简化办理流程,在工作地或居住地优先协调入学。

5.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就近就便安排就读。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将符合在潍坊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需求报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符合在滨海区、高新区、峡山区入学和跨区入学优待条件的报潍坊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名单。优抚对象子女通过相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报名

十、哈尔滨小升初2021政策?

2021年哈尔滨小升初依然采取按小学所在学区对口升入对口初中学校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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