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垄断平台有哪些?
美团外卖。有商家向新闻媒体反映称,美团外卖平台存在垄断合同条款。如果商家跟美团签约,那么就不能入驻其他外卖平台,否则会被下线。
更有商家反映,其所在的店铺已经因为与其他外卖平台签约而被“置休”。
美团在给媒体的“情况说明”显示,该公司内部并没有设定关于商家签署“独家”协议的业绩考核指标,也不会强制合作商户签署类似协议。
二、什么是垄断和平台垄断?
垄断指的是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一个大企业或少数; 个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独占和控制。
三、什么是平台垄断?
《平台垄断》是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亚历克斯·莫塞德和尼古拉斯 L.约翰逊。
内容简介
平台正在主导世界经济。如今有价值的新兴企业多数是平台企业,它们打破了传统大企业的垄断,将主导21 世纪的经济。
与20 世纪的线性的价值链不同,平台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平台商业模式围绕核心交易的概念,衍生出四大功能,帮助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两个群体相互连接、促成交易、创造价值。平台产生了新的垄断,但是它并不会像传统垄断那样控制资源和生产,而是试图将尽可能多的人联系在一起。
《平台垄断》将帮你透彻平台的九大种类、四大功能,网络效应的五个阶梯,在初创期激励新用户加入的三种手段,以及有关创建平台的一切!
四、互联网垄断危害?
互联网垄断,那么所有数据就会高度集中。
优点是能快捷、详细评析相关的资料信息,“一切尽在掌握中”。
危害是让人们恐惧在互联网留下所有的信息,万一泄密,将会带给事主“致命的一击”;又或是万一受到“黑客攻击”或是“老化瘫痪”,那将是“世界末日”般的伤害。
五、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方面的书籍推荐?
《互联网产业的反垄断法与经济学》,时建中,法律出版社
《互联网经济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裴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热点问题研究》,王先林,法律出版社
《中国反垄断法律框架下互联网行业的相关市场界定》,杜长辉,知识产权出版社
《互联网经济对反垄断法的挑战及对策》,叶明,法律出版社
《互联网平台竞争的反垄断规制》,袁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创新与反垄断:互联网企业滥用行为之法律规制研究》,仲春,法律出版社
《互联网反垄断的难题及其解决》,王中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六、互联网反垄断条例?
对于互联网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现象,有关部门将有相关规章予以规制。
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三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会上表示,国家鼓励和支持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的发展,反垄断执法机构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依法对互联网新经济领域开展竞争监管。近年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领域竞争问题一直较为关注,有针对性地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他说,首先需要说明,《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和认定,同样适用于互联网等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互联网等新兴经济领域进行监管。
其次,考虑到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的特殊性,《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暂行规定》为回应社会各方面期待,适应执法需要,对涉及互联网等新经济领域的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市场份额认定的指标范围。根据《反垄断法》规定,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是重要的依据因素。关于市场份额确定,《暂行规定》明确了除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外,还包括其他指标,为更加科学地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市场份额提供依据。
二是规定了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特殊考虑因素。《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等列举了认定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时可以考虑的因素,有利于指导执法实践中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三是规定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特殊情形。《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认定经营者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涉及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中的免费模式,应当综合考虑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商品以及相关收费商品等情况,体现了对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经营特点的考虑。
七、农业种子如何打破国外垄断?
针对当前国内外种业发展的差距,业内人士建议,国家从加强基础性公益性育种研究、提升企业育种创新能力、规范种业市场打造知名品牌和加强国内外种业交流合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我国种业的自主选育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是加强对基础性公益性育种研究的支持力度。魏巍说,根据基础性育种研究长期性、系统性的特点,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推动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稳定高效投入机制。
二是提升企业育种创新能力。黄新根说,在现行体制下,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业研究关注论文获奖多于关注市场,其对市场的贡献率有限。他建议,国家发挥种子企业贴近市场的优势,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育种科研攻关,强化育种创新的市场导向,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的现代种业集团。
三是规范种业市场打造知名品牌。赖焕华说,当前国内种业市场品牌化建设较为滞后,企业太多、品牌太杂,让人眼花缭乱。“像我们从事蔬菜种植本身风险就不小,一旦选错品种后果就很严重,所以一般都会选‘用开了’的品牌,而这些大部分都是进口的,希望国家能加大品牌建设,推出一些优质种业品牌。”
四是强化国内外种业交流合作。业内人士表示,适当引进国外品种,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子,有利于快速提升我国种业的创新能力。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种子管理处负责人建议,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整合国内、国外两种资源,选育适合目标市场需求的高端品种,提升我国种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八、种子都被国外垄断了么?
没有哦。中国是个有战略眼光的国家,所以种子我们都留了几颗。
九、为什么要反垄断和反平台垄断?
因为只有在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之下,一个产业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并且,人民群众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惠。
而当一个企业做到很强大,垄断了所有产业链的时候。在价格上就没有其他的同行跟她竞争,她就可以随意的控制这个产业,那么,所带来的危害不仅对国家,还有对人民群众都是非常有危害性的,所以必须要反垄断。
十、什么是反平台垄断?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
2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对平台的强监管,并不是要限制平台经济的发展,而是让其能更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是为了激发市场活力,为平台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生长土壤。
3对平台企业而言,国家已经明确了规则,划清了底线,那就应该按照规定规规矩矩做事。因为平台经济反垄断,反的是那些扰乱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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