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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

68 2025-03-14 12:36 admin

一、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

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购物、社交、学习等各个领域。而互联网保险作为数字化转型的一部分,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分析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互联网保险的定义

互联网保险,简而言之,就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推广和理赔服务。传统的保险模式通常需要通过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的线下渠道进行购买,而互联网保险则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的保险购买体验。

互联网保险的优势

  • 便捷性: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轻松购买保险产品,无需到实体店面办理手续。
  • 透明性:互联网保险信息公开透明,消费者可以清晰了解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用。
  • 个性化定制:互联网保险通常提供更多个性化选择,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 价格相对较低:由于降低了中间费用,互联网保险的价格通常比传统保险更为实惠。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保险需求的增长,互联网保险行业也在不断壮大和完善。未来互联网保险可能会朝着以下方向发展:

  1. 智能化保险产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定制更加个性化的保险产品,提升用户体验。
  2. 区块链技术应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可以增强保险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3. 生态化发展:互联网保险将更多融入到各大互联网生态系统中,形成更完善的服务体系。
  4. 跨界合作:互联网保险平台可能会与其他领域的互联网公司展开合作,拓展保险渠道。

结语

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环,其优势在于便捷、透明、个性化和价格相对较低。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变化,互联网保险行业将持续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我们期待看到互联网保险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个人安全权益相关法律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九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四条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七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八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一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二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四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五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六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八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一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二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三、如何解决互联网的安全问题?

具体的举几个例子吧:

比如网站方面,以前的网站一般是http开头的,现在的网站一般都是https开头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是因为https更安全,可以看成http的安全版。https协议是由SSL+HTTP协议构建的可进行加密传输、身份认证的网络协议,比http协议安全。https协议需要到ca申请证书,一般免费证书很少,需要交费。

比如电子合同方面,电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签名、企业电子签章,它们是一串数据或代码,采用数字证书的技术手段来确定签名人的真实身份。

放心签生成的电子签章具有和实体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① 采用了国家认证的CA机构颁发CA证书/公安部PKI系统,确保在放心签平台上使用电子公章的主体身份真实;

② 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哈希值技术来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从而能防止文件被篡改,轻松识别出被篡改的文件。

③ 采用了时间戳固化技术,能够精确记录任何一份文件签署的具体时间。

最后说一下如何制作电子签名/签章:

在放心签平台制作电子签章只需要简单几步:1、注册/登录放心签帐号;2)进行实名认证;3)上传事先准备好的电子签章的图片,等待审核通过。

四、互联网时代安全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我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威胁。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安全问题的现状,并提供一些建议来应对这些威胁。

1. 个人信息泄露

个人信息泄露是互联网时代面临的最大安全问题之一。随着在线购物、社交媒体和移动支付的普及,我们的个人信息被存储在各种不同的平台和服务中。但是,这些平台和服务并不总是能够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首先,要选择可信赖的平台和服务提供商,确保其具备先进的安全措施。其次,要定期更改密码,并使用强密码来保护账户安全。此外,应该谨慎地共享个人信息,避免将敏感信息泄露给不明身份的人。

2. 网络钓鱼和恶意软件

网络钓鱼和恶意软件是另一个互联网时代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网络钓鱼是指通过伪装成可信来源来获取用户敏感信息的行为。恶意软件则是指那些会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或盗取用户信息的恶意程序。

要防止成为网络钓鱼的受害者,用户应该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打开不明附件,尤其是来自不可信的来源。另外,安装可靠的防病毒软件可以帮助检测和阻止恶意软件的传播。

3. 社交网络安全

社交网络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问题。许多用户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了大量的个人信息,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确保社交网络的安全,用户应该设定隐私设置,控制哪些信息对外可见。此外,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好友申请,以防止遭遇社交工程攻击。定期审查好友列表,删除不熟悉或可疑的联系人。

4. 公共Wi-Fi安全

公共Wi-Fi网络的使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态。然而,公共Wi-Fi网络的安全性常常较低,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

在使用公共Wi-Fi网络时,应当避免访问敏感信息,例如银行账户或电子邮件。同时,要确保开启了防火墙和加密功能,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也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可以对数据进行加密,防止被黑客窃取。

5.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面临着网络安全隐患。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往往有针对性地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攻击,例如网络欺凌和不良信息的传播。

家长应该引导孩子正确使用互联网,并教授网络安全知识。在网络世界中,家长起到重要的监护和引导作用。他们应该与孩子建立信任,鼓励他们报告任何不当行为,并限制他们访问不良信息的渠道。

结论

互联网时代带来了无数便利,同时也伴随着诸多安全问题。个人信息泄露、网络钓鱼、社交网络安全、公共Wi-Fi安全以及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面对这些安全问题,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选择可靠的服务提供商和平台,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改密码,设定隐私设置,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另外,多与家人、朋友、老师等交流,增加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只有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互联网时代的便利和乐趣。

五、工业互联网 安全问题

工业互联网与其安全问题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工业互联网已经成为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然而,随着工业互联网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得到足够的关注和解决。

工业互联网的定义

工业互联网是指通过将传统工业设备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实现工业设备之间的信息传递、资源共享和智能控制的一种新型网络形态。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能够更高效地管理生产过程、优化资源配置,并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

工业互联网的优势

工业互联网具有许多显著的优势,它能够带来生产效率、资源利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以下是工业互联网的几个重要优势:

  • 智能化生产:通过与传感器、设备和系统的连接,工业互联网使生产过程更加智能化。设备能够实时采集数据,并通过云平台进行分析,以实现生产过程的优化和智能控制。
  • 资源共享: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之间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不同企业之间可以共享生产设备、仓储空间、物流配送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产品质量提升: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可以实时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并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这能够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降低产品缺陷率。
  • 服务水平提升:工业互联网使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通过实时数据的共享,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工业互联网的安全问题

然而,工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这些安全问题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信息资产造成严重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问题:

  1. 物理安全威胁:工业互联网中的物理设备面临着被破坏、破坏或劫持的风险。黑客可以通过物理手段入侵工业设备或拦截设备数据传输。
  2. 数据泄露:工业互联网中涉及大量的敏感数据,包括生产计划、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等。如果这些数据泄露或被盗取,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 攻击工控系统:工业互联网的核心是工控系统,而工控系统又是安全威胁最大的目标。黑客可以通过攻击工控系统来干扰生产过程或操纵设备。
  4. 网络攻击:工业互联网的网络环境也面临着各种网络攻击,例如DDoS攻击、恶意软件和网络钓鱼等。这些攻击可能导致网络瘫痪或企业数据丢失。

如何应对工业互联网的安全问题

为了应对工业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和策略。以下是一些建议:

  • 完善安全策略:企业应该制定全面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策略,并明确安全责任人。这些策略应包括物理安全、数据保护、网络安全和应急响应等方面。
  • 加强员工培训:员工是企业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员工识别和应对安全威胁。
  • 采用安全技术:企业可以采用各种安全技术来保护工业互联网系统,例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加密技术等。
  • 定期漏洞扫描:企业应定期对工业互联网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修补安全漏洞。

结论

工业互联网的发展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在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的优势的同时,企业也要认识到工业互联网的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和生产过程安全。

六、白杨礼赞相关问题?

试着答答,希望对楼主有点用。

1、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白杨树比作伟丈夫。如果从全文看这也运用了象征手法,运用象征,托物抒情。

2、不太好。用逗号显得沉稳,可增强语势。如用顿号,则语势不足。

七、海尔面试相关问题?

建议可以打电话过去咨询,当初他们肯定是通过手机与你联系,上面有来电记录的。

一般面试快的话当天可出结果,慢的话也就3天,当然前提是用人部门和审批部门的人都正常上班的情况下。

作为应聘者,我们除了等电话,也能先出去找工作,两不耽误,如果有其他公司面试就去尝试,最后海尔和这家公司的入职通知都来了的话,就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合适的,另一边只要给人事打个电话告知他你家里有事,无法入职就行了。在合同签署前,你是有这份权利的。

八、竹鸡相关的问题?

首先要准备鸟笼, 笼子要大点,一边放一个沙盘,一边是漏鸡屎。有条件的话可以用一间房子来养。注意笼子的上面要用海绵包主,要不竹鸡还有一定的野性会在笼子里乱撞,可以防止竹鸡撞怀头。

野生的竹鸡驯化最好选择冬季,应为冬季的时候,竹鸡在山上没有什么吃的,都是吃些草叶。抓回来后可以喂点菜叶,白菜叶就可以。先用菜叶喂个 3-5天 之后就可以喂点小鸡全价饲料。同时还要喂菜叶。这个方法可以大大提高成活率。只要挺过了前10天之后就没有什么事了,想要养活一只竹鸡是非常的简单,想要它繁殖比较难。

九、大理的相关问题?

大理出行人多的,洱海不是只有双廊,海舌,海东都很美,环海。

十、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问题?

近几年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在金融科技等的助力下迅速发展。并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已晋升为全球网贷平台数量多的国家了。虽然发展速度快,增量巨大,但是也出现了发展萎靡不齐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安全意识不足,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应对,使大量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面临的信息安全成为丞待解决的难题。目前中国网民的数量庞大,并且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民也渐渐往手机端集中,手机成为网民数量增加新的聚集地。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手机上网,加上近几年电子钱包的兴起,手机支付也成为越来越受到网民青睐的支付方式。因使用人数的增加,使用方式的多样,互联网金融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让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意外的关注。原本只是科技安全的威胁现在已经扩散至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行业。

国内兴起的网贷行业,其中存在着平台安全技术差、防护机制不成熟等弊端。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的数据安全意识薄弱,风险防范意识也较差,因此金融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频发。目前需要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一般是来自系统漏洞、信息泄露、黑客入侵、病毒攻击等这几个方面。

这些问题的发生,有个需要特别注意的现象。某些平台是直接在通过网络购买价格较为低廉的P2P网贷系统,这种情况下系统的安全性根本无法保障。按照这个条件下建立起的平台,其安全性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发生多家网贷平台购买同一个安全性不高的系统,一旦其中一个系统受到攻击的话,就可能发生多家平台同时遭殃的惨状。另外平台运营者过分的关注收益的高低,不投入精力降低平台风险,维护平台的信息安全。以上提及的都是目前中国互联金融信息安全无法摆脱的困境,只有合理的规避掉以上提及的问题,那么信息安全问题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保证平台甚至是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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