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账目不清公安立案?
帐目不清,公安立不立案,要根据具体事情,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就会予以立案,但如果帐目不清,未发现有证据涉嫌违法犯罪而仅是管理混乱的帐目不清问题,公安是不会随便立案的。当帐目不清时,首先是单位自查自纠,其次是主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当审计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有证据公安就自然会立案侦查。
二、公安立案时间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立案规定,治安案件是二十四小时内立案,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三日内立案,复杂的经领导审批后三十日内立案。
三、公安立案文书范本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公安立案文书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起诉的事实和证据,是执法机关立案的重要依据。公安立案文书的格式和要求通常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执行的,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在本文中,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公安立案文书范本,以帮助您了解其基本结构和要点。
公安立案文书范本
一、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名称:xxx
- 立案编号:xxx
- 立案单位:xxx
- 立案时间:xxx
二、案情描述:
根据我单位收集到的证据和询问到的目击证人,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 案发时间:xxx
- 案发地点:xxx
- 案发经过:xxx
三、证据材料:
根据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所掌握到的主要证据,我单位收集到了以下证据材料:
- 证据1:xxx
- 证据2:xxx
- 证据3:xxx
四、立案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我单位决定立案,并以以下法律条款为依据:
- 法律条款1:xxx
- 法律条款2:xxx
- 法律条款3:xxx
五、案件处理决定:
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证据,我单位决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 处理措施1:xxx
- 处理措施2:xxx
- 处理措施3:xxx
六、其他事项:
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 其他事项1:xxx
- 其他事项2:xxx
- 其他事项3:xxx
七、案件负责人签名:
案件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以上便是一份典型的公安立案文书范本,它可以作为您自己起草立案文书的参考。在实际操作中,请您务必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和掌握公安立案文书的写作方法和要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法律文书或执法程序方面的问题,不妨留言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工作具备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四、公安立案治安立案是民事还是刑事?
治安处罚的立案,既不是民事也不是刑事,而是属于行政范畴。
五、你好身份信息被冒用,公安局不给我立案?
只要你报案,公安机关就必须做接警记录,但是否立案要看性质是否构成治安、刑事案件标准,如果不立案的话公安局会给你不予立案决定书,你对这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你可以追究盗用人民事责任,受理单位民事责任。
六、公安机关立案规定?
决定立案的条件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个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七、租车诈骗公安不立案?
诈骗属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进行投诉。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
八、公安经侦立案范围?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九、公安立案还能销案吗?
可以。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十、公安立案后会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能够刑事拘捕。对于被拘捕的人,应当在拘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能够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询问、代理申述、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能够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准许。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准许的时间能够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窜逃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准许的时间能够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准许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准许逮捕或者不准许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准许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寓居要求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寓居。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时限不得超出二个月。案情复杂、时限期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准许延长一个月。
如果隶属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窜逃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犯罪牵涉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准许或决定,还能够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经省级检察院准许或决定,还能够再延长2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再次计量侦查羁押时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并且写出诉讼意见书,连同案卷手续、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大多数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任务由公安机关承担,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决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4、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六机关《规定》,涉税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不应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另外,对于自诉案件的第二类,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是公安局管辖的案件,他们就会不闻不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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