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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归责原则?

138 2024-05-21 16:57 admin

一、安全保障义务归责原则?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该义务,因而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是特殊侵权行为,而不是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基本区别在于,首先就是归责原则的不同,前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后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次是举证责任不同,如上所说。再次,是侵权责任形态不同,前者是替代责任,后者是为自己负责的直接责任。因此,对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过错认定,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二、如何保障信息安全?

要保障信息安全,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体系,包括人员、技术、制度等方面。

人员方面,要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技术方面,要使用安全加密技术、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技术手段;制度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同时,也要加强对外界网络攻击的防范,减少安全漏洞的存在。总之,信息安全的保障需要全方位的措施,不断提升安全水平。

三、信息安全 防御原则?

信息安全遵循三个总体原则,通常是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机密性:这意味着信息仅由有权访问该信息的人查看或使用。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确保私人信息保持私密性,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和窥视。

完整性:此原则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防止数据被修改。这意味着未经授权的用户对信息的任何更改都是不可能的(或至少无法检测到),并且可以跟踪授权的用户的更改。

可用性:此原则可确保在授权用户需要时随时可以完全访问该信息。这意味着用于存储,处理和保护所有数据的所有系统必须始终稳定运行。

四、国家保障粮食安全保障什么?

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五、信息安保是保障国家安全的什么手段?

信息安保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涉及保护国家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免受恶意攻击、数据泄露和网络犯罪的威胁。

通过建立强大的防御机制、加密通信、网络监控和安全培训等措施,信息安保可以防止敌对势力获取敏感信息、破坏关键基础设施和干扰国家运行。同时,信息安保也有助于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确保国家在数字化时代的可持续发展。

六、信息安全五不原则?

是指信息安全管理中需要遵循的五个不允许的原则,包括:

1. 不得泄露:不得未经授权泄露相关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商业机密、国家机密等。

2. 不得篡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伪造信息内容,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不得破坏:不得故意破坏信息系统、数据或网络,以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 不得拒绝:不得拒绝合法的访问请求,以确保信息资源的正常使用。

5. 不得滥用:不得滥用信息资源,包括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帐号、密码,或超越授权范围使用信息资源。

七、信息安全的处置原则?

1、主要领导人负责原则。

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事关大局,影响组织和机构的全局,主要领导人必须把信息安全列为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并负责提高、加强部门人员的认识,组织有效队伍,调动必要资源和经费,协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部门的工作,使之落实、有效。

2、规范定级原则。

有关部门或组织根据其信息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以及自身资源的客观条件,应按标准确定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应等级,并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切实遵从相应等级的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并认真实施。

3、依法行政原则。

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体现为行政行为,因此必须保证信息系统安全行政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合法、行政内容合法、行政程序合法。

4、以人为本原则。

威胁和保护这两个对立面是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实践表 明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为的因素。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强化安全意 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职业道德,掌握安全技术是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5、注重效费比原则。

安全需求的不断增加和现实资源的有限性使安全决策赴于两难境地。恰当地把握效费比是从全局上处置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平衡点。

6、全面防范、突出重点原则。

全面防范是信息系统综合保障措施。它需要从人员、管理和技术多方面,在预警、保护、检测、反应、恢复和跟踪等多个环节上采用多种技术实施。同时,又要从组织和机构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自身的信息安全管理重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信息系统应有不同的信息安全管理重点。

7、系统、动态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系统特征突出。要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注意各方面,各层次、各时期的相互协调、匹配和衔接,以便能按照“木桶原理”体现信息保护安全管理的系统集成效果。同时,信息保护安全管理又是一种状态和过程,随着系统脆弱性及其强度的时空分布的变化,威胁程度的提高,系统环境的变化以及人员对系统安全认识的深化等,必须及时地将现有的安全策略、风险接受程度和保护措施进行复查、修改、调整以至提升安全管理等级。

8、特殊的安全管理原则。

在制定和实施安全策略和技术措施时,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10个特殊原则。

八、保障信息安全的三大支柱信息安全标准?

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一起被称为信息技术的三大支柱。从仿生学观点来看,如果把计算机看成处理和识别信息的“大脑”,把通信系统看成传递信息的“神经系统”的话,那么传感器就是“感觉器官”。

信息安全关系到网络系统的正常使用、用户资产和信息资源的安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建设和发展、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因此,信息安全问题不仅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和人才需求。

九、信息安全是保障信息的什么特性?

信息安全的目的:保护信息免受各种威胁的损害,以确保业务连续性,业务风险最小化,投资回报和商业机遇最大化。

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需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信息安全本身包括的范围很大,其中包括如何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至安全系统,如UniNAC、DLP等,只要存在安全漏洞便可以威胁全局安全。

十、信息安全原则和信息安全计划之间的关系?

信息安全原则是已经制定好的,信息安全计划是在先,先有计划,后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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