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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08 2024-09-27 03:13 admin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施工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和风险,如高空坠落、电气事故、机械伤害等等。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权和身体健康,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施工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计划,加强与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沟通交流,提高危险作业的认知度和防范能力等等,从而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二、地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三、企业信息化系统安全操作准则?

不能随意链接别的网站,也不能随意添加使用人员。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我认为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 重视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要深入了解生产安全风险源、掌握重大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确立企业安全总体目标、分级分档管理责任制。
  2. 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项编制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管理程序、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3. 强化安全监管: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突出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问题,同时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
  4.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落实安全措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实现安全管理的全面覆盖。

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实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企业安全培训生产管理

企业安全培训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安全培训生产管理是保障企业正常运作和员工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和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安全管理不仅关乎企业的声誉和利益,更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企业安全培训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安全培训的定义和内容

企业安全培训是指通过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 安全操作规程
  • 事故应急预案
  • 安全生产常识
  • 职业卫生知识
  • 安全设备使用方法

企业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企业安全培训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加强安全培训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员工来说,接受安全培训可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伤害,保障个人健康与安全。

企业安全培训的方法和技巧

提高企业安全培训的效果,需要注意以下方法和技巧:

  • 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涵盖全员和全方位的安全知识。
  • 采用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如讲座、演练、案例分析等,使培训内容更加生动易懂。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保持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更新。
  • 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效果,为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企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防范生产安全风险,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要点包括:

  • 安全风险评估:对企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 安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 安全监管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结语

企业安全培训生产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健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咨询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打造安全生产新秩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变得越来越重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如何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已成为企业管理者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选择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专业的咨询顾问团队能够为企业量身定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方案,帮助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精准管理和全面预防。

安全生产管理咨询的核心价值:

  • 风险防控:通过专业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 法律合规:协助企业了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 技术支持:提供最新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提升生产效率。
  • 员工培训:为企业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如何选择合适的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提供商?

在选择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提供商时,企业需要考察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 资质认证:确保咨询服务提供商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背景,能够为企业提供可靠的咨询服务。
  • 行业经验:选择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成功案例的咨询顾问团队,能够更好地理解企业的需求并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 服务范围:考察咨询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范围和能力,确保能够满足企业多方面的安全管理需求。
  • 服务态度:重视沟通和合作,选择具备良好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的咨询服务提供商,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的实施流程: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需求分析:与企业充分沟通,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需求和现状。
  2. 方案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方案。
  3. 实施执行:将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到实际生产中,培训员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4. 监督检查:定期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咨询的未来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未来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将更加注重数据化、智能化。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和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案。同时,随着人们对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将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对于组织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是为了遵守法律法规,更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通常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意识的培养、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内容。通过这些讲座,企业可以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的重要性

1.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企业是员工的第二个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基本职责。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讲座,可以让员工了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学会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遵守法律法规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举办安全生产管理讲座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关键之一。

3. 提升企业形象

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践不仅能够保障员工安全,还能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的举办表明企业对员工和社会的责任心和担当,有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提升企业的社会信誉度。

如何举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

1. 确定讲座内容

在筹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之前,首先要确定讲座的主题内容,包括讲座的目的、内容涵盖的范围、讲座形式等。内容要贴近实际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2. 邀请专业人士

为确保讲座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可以邀请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士或资深专家作为讲师,分享经验、案例和最佳实践,引导员工正确的安全生产理念。

3. 制定详细计划

在举办讲座前,要制定详细的讲座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场地准备、参与人员名单等,确保讲座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吸引更多员工参与。

4. 互动交流环节

在讲座中设置互动交流环节,让员工提出问题、分享经验,促进学习氛围的营造。通过互动交流,可以加深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解,培养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的效果评估

为了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 学员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参与讲座的员工对讲座内容和讲师表现的满意度,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为未来的讲座改进提供参考。

2. 安全事故发生率

观察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是否有所下降,比较讲座前后的数据变化,评估讲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的影响。

3. 员工安全意识

通过观察员工的行为和反馈,评估他们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解和应用情况,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危险情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结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讲座是企业内部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遵守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形象至关重要。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讲座活动,企业可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八、企业如何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九、涉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林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林产品科学利用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产品的生产、初级加工及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林产品,是指在林业活动中依托于森林、林木、林地生产的以及经过初级加工的植物、野生动物、微生物产品。林产品分食用林产品和非食用林产品。

      本条例所称初级加工是指对食用林产品原料进行的干燥、浸泡、粉碎、提炼、熏制、保鲜、包装等操作,对非食用林产品原料进行的锯解、切削、干燥、防腐、胶合及对林化产品原料进行的提炼等操作。

      林产品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当将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安排林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林产品生产、加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林产品消费安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林产品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分别对林产品的加工、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适时向社会发布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信息发布。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推广林产品标准化生产。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鼓励支持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食用林产品品种特性和食用林产品产地的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食用林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采集、生产食用林产品或建立食用林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条 鼓励、支持林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质量安全管理方法。

      第十一条 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生产记录,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量和日期;

      (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采集、屠宰的日期。

      食用林产品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第十二条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林产品初级加工、保鲜、储存、运输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如实做好检测记录并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经检测不符合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出售。

      第十四条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售的食用林产品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售的非食用林产品,应当在包装物或者在产品、产品附着物上标识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

      第十五条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林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依法对林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食用林产品,责令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予以销毁。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非食用林产品,责令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补救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十六条监督抽查检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并按国家规定抽取样品。监督抽查检验应当委托具备规定资质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林产品,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十七条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林产品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监督抽查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部门申请一次复检。监督抽查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部门应当委托具备规定资质的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在十五日内将复检结论告知当事人。

      第十八条从事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合格,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检测工作。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林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林产品,有权查封、扣押,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林产品购买者发现所购林产品有质量安全问题时,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发生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集、生产,对已经采集、生产的产品予以销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售的林产品未按规定包装、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食用林产品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食用林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责令停止生产、初级加工、销售,没收违法生产、初级加工、销售的非食用林产品,并处违法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不符合前款所述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害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撤销其检测资格。

      第二十七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l0年3月1日起施行。

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2)根据安全决策和目标的要求,制定实施办法;(3)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4)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与企业生产责任制挂钩;(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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