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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什么叫造成损害?

150 2024-10-11 07:31 admin

一、刑法中什么叫造成损害?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宜仅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危害结果。

1、《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损害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损害,包括行为造成他人的身体疼痛、轻微的伤害、微薄的财物损失、精神上的损害等等。只要造成了一般意义上的损害就属于造成损害的范畴,就应当减轻而非免除处罚,行为人对犯罪对象造成具体的、有形的、可以测量的危害结果的时候,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其他情况均应免除处罚。

2、只要行为人侵犯了犯罪客体,就应当给予处罚。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损害”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危害结果:一是有形的物质损害。犯罪中止造成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多大的争议。二是无形的精神损害。三是扰乱正常秩序。

4、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不仅仅是指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也包括无形的、精神上的危害结果。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不仅仅是物质的、精神的损害,还包括各类有序的状态。

5、《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中对犯罪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对生产、生活、教学、科研等方面秩序的破坏,因此,中止犯的行为导致这些状态严重混乱时,也应当认定行为人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其只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原则,而不能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行为人的犯罪对象造成轻微伤害,身体疼痛和财物以及精神损害的,都属于造成损害范畴,行为人对生产,生活秩序造成状态混乱的,也属于造成危害结果范畴。

二、肺结核造成肝损害的表现

肺结核造成肝损害的表现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通常主要侵犯肺部,但有时也会对其他器官造成影响,其中包括肝脏。当患者患有肺结核时,有时候会出现肝损害的表现。肺结核造成肝损害的表现多种多样,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肺结核引起的肝损害可能会导致黄疸,患者出现黄疸时皮肤和眼睛会呈现黄色,尿液颜色加深,这是因为胆红素在体内沉积过多导致的。

其次,肺结核患者肝损害的另一个表现是肝功能异常,患者可能会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白蛋白降低等表现,这些都反映了肝脏功能异常。

肺结核引起的肝损害还可能表现为腹水,患者腹部会明显膨隆,可能会有腹胀、腹痛等不适,此时需要及时就医进行处理。

此外,肺结核患者可能会出现消化不良症状,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这也与肝脏损害相关。

肺结核引起的肝损害还可能引发全身不适,患者可能会感到乏力、无力、体重减轻等症状,影响日常生活。

在面对肺结核造成的肝损害时,及时就医十分重要。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抗结核治疗和对肝损害的处理。患者在治疗期间应遵医嘱用药,保持充足的休息,注意饮食,避免过度劳累等。

总的来说,肺结核造成的肝损害表现多样,患者应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争取早日康复。此外,预防肺结核也很重要,如加强锻炼、保持环境卫生、避免与患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等都有助于预防肺结核的发生。

三、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法: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四、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责任大小确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学生欺凌可能造成的损害类型包括?

校园欺凌可能造成的损害事实包括身体上的损害和心理上的损害。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

六、故意放火造成财产损害的判几年?

按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七、停电造成的家电损害怎么办?

减少损害是可以做到的,但不能完全避免 因为停电可能会造成电器电量不足,电器启动电流过大等问题,这都有可能对电器造成损害。我们可以提前做好以下措施: 1.备用电源:如电池、发电机等备用电源可以为电器提供电力。 2.插头拔掉:在断电的瞬间,插头可拔掉,避免电器在电力不稳定的情况下启动。 3.电器故障随时检测:定期检查电器有无故障,以免电器故障加剧。 4.保险开关检验:确保保险开关正常,当电压过大过小时能够及时跳闸。 但是有些损害是不可避免的,如电器老化损坏等,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

八、“推车”会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

推车启动是一种不得己的手段,不能经常使用,因为这样做对发动机和离合器有一定的损伤。如果实在需要使用这种方法建议挂空挡。正确转移车辆的方法“应该是叫拖车送到附近的维修厂”。

九、酒精对漆面会造成损害吗?

是的,酒精对漆面可能会造成损害,因为酒精是一种溶剂,可以溶解化学物质,并破坏表面涂层。如果您使用含有酒精的清洁剂或者使用酒精擦拭漆面,可能会导致以下几种损害:

1. 漆面失去光泽:酒精会使出漆面变得暗淡,失去光泽。

2. 涂层脱落:酒精可能会分解清漆层,并使其脱落。

3. 涂层剥落:酒精可能会使涂层与基材分离,导致涂层剥落。

因此,如果需要清洁漆面,建议使用专门的汽车清洁剂或洗车液,并按照说明正确使用。如果需要去除污渍,可以使用温和的肥皂水或漆面专用清洁剂。在任何情况下,请勿使用含有酒精的清洁剂或酒精擦拭漆面,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十、安检机会对ipad造成损害吗?

正常情况下安检机是不会对ipad造成损害的。通常情况下安检机的辐射值是比较低的,并不会导致电子设备内部元器件损坏,所以理论上讲iPad等电子产品是可以放心过安检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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