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点制成绩的计算公式
课程学科绩点= (课程百分制成绩x课程学分数xK100 )
计算课程绩点数时:
(1) 课程学分数,一般指本学期内修读的该课程的学分数,如高等数学10学分,分两学期上课时,两学期中按周学时数,学分数分别为5和5。
(2)所有课程均按学生每次考核通过取得的成绩计算绩点。所有课程均按学生每次考核通过取得的成绩计算绩点。
(3) K为难度系数:必修课程为难度系数:必修课程K=1,选修课程K=0.6,附修课程K=0.3。
(4)不及格、不通过、重考及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为不及格、不通过、重考及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为0。
(5) 两级计分制的课程通过的按两级计分制的课程通过的按60分计算绩点。
2、 一学年所修各课程的绩点数之和即为学年绩点制成绩。学生所修的所有课程的绩点数之和即构成毕业总绩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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