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浅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 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二)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 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找准职务犯罪的原因,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了解职务犯罪是如何发生的,才能使我们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从而取得积极的效果。总的看来,我认为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掌握职权的个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追求个人享受,便滥用手中的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不高。在社会上,从事商业的人员甚至个体摊贩,他们每月的所得,是公职人员工资的几倍,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发现有的人生活优裕,心理就失去了平衡。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便利用出卖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有关行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足,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预防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国家实行了许多相关的制度,如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这些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作用,但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为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创造了条件。 (三)各种消极思想的影响 职务犯罪的存在与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也是密切相关的,比如: 1、特权思想。 中国长期存在的封建专制制度,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 的观念;权力总是与某些特权人物、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都是人民公仆。但是一些人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流毒影响,在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之后,不思如何廉洁奉公,为人民做贡献,而是想着如何利用权力捞取个人好处,如何作威作福。这种人只要有适当机会,便会滥有职权,谋取私利。 2、拜金主义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金钱至上的观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所抬头,甚至对一些从事公务的人员产生了根深蒂固的恶劣影响。一些人视金钱为一切,崇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论调,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金钱,他们利用职权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或者滥用权力营私舞弊,非法经营、堕落为社会的蛀虫。 3、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我国实行开放政策,引进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资金等,同时难免会使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中消极腐朽的东西涌入国门。一些人经受不住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腐蚀,盲目追求资产阶级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方式。并由此而产生了强烈的金钱和物质占有欲。为满足自己贪欲,实现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便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最终蜕变为社会渣滓。 (四)个人因素 如果担任公职的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也容易造成职务犯罪。个人品质的不同,在同样条件下,有的人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终生;而有的人则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会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觉悟,往往能够抵御各种不良的诱惑和侵蚀,文化素质低下,则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迷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 除此以外,外界的利益诱惑有时候也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职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比如有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用金钱物质等利益,对其进行诱惑,让其一失足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也是一个不良诱因。有的人原来不敢实施违背职责的行为,怕受到法律制裁毁了自己的一生,并累及家人。但后来发现很多人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有的人虽然案发了,但判得很轻等。经过盘算便不再害怕触犯刑律,也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实际上也是对实施犯罪的一种宽容。 三、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要真正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各种土壤,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 首先,我们公职人员自己应该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第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的道德风尚。第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思潮的影响,拒绝拜金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毒害。第三要培养健康向上的爱好,拒绝腐蚀,让行贿者无机可乘。 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完善的立法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实施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钻改革的空子,很多情况下是钻政策规定的空子,导致一些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治。严格执法,防止职务犯罪的人逍遥法外。还要排除干扰,坚决打击职务犯罪。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在查处职务犯罪时往往会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对确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第三是要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对职务主体的监督制度,对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各方面的监督中需要加强的有两个,一个是新闻监督。新闻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舆论工具,把有关人员违法犯罪的“丑闻”,向社会曝光,这无疑是对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权进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种有力遏制。这也可以使那些潜在的犯罪人,加强戒心,不敢肆无忌惮地实施职务犯罪。另一个是社会监督。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的一种监督。我国目前一些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还不高,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知之甚少,因此限制了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为了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应当尽力扩大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作用。
二、企业网站字体侵权由网站赔偿吗?
企业网站字体侵权由网站赔偿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企业网站字体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侵犯他人的权益,还会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损害。因此,企业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使用未经授权的字体。如果企业在使用字体时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企业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合法、合规的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总之,企业网站字体侵权不应该由网站赔偿,而是应该由侵权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同时,企业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合法、合规的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
三、侵权责任中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除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适用死刑外,主要是通过刑罚的剥夺、惩罚和教育改造的方法,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罪能力,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人,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刑罚一般预防的不是犯罪人,而是没有犯罪的社会成员,包括危险分子、不稳定分子、刑事被害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
刑罚一般预防目的是可以实现的,但是实现一般预防比起实现特殊预防要复杂得多。从刑罚学角度讲,要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必须注意刑罚的适当性、公开性和及时性。
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刑罚目的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特殊预防的犯罪对象是犯罪人,它要求根据对犯罪人改造的难易程度来判处和执行刑罚。犯罪人如果易于改造,就不宜判处重刑,也不宜执行长期刑。
而一般预防的对方则主要是不稳定分子,它要求根据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判处和执行刑罚。如果社会治安稳定,可以相对从轻判处,或者从宽执行刑罚;如果社会治安不好,就可以相对从重处罚,或者从严执行刑罚。
所以,对于一般犯罪人来说,从特殊预防的角度,应判处轻刑或者从宽执行刑罚;但从一般预防的角度来看,就有可能需要相对从重判刑或从严执行刑罚。这样,就会将两者的矛盾充分表现出来。···它们的目标是完全一致,即都是为了预防犯罪。因此,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即既要考虑特殊预防,也要考虑一般预防,二者不可偏废。
四、复制别人网站算侵权吗?
如果对方文章如果有写未经允许请勿转载,那个需要你得联系对方得到允许才能转。
还有禁止转载的也不能转,如果没有注明,你转了没用于商业行为应该没事。五、如何检测网站照片是否侵权?
很难检测的,除非你针对某张图片知道他的真实来源。
六、影视网站如何避免侵权?
要避免影视网站侵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购买正版版权: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避免侵权的方式。购买正版版权可以获得合法的使用授权,从而避免因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遵守版权法规:遵守版权法规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影视网站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版权法规,如《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不进行未经授权的转载、复制、传播等行为。建立版权意识:影视网站要建立版权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进行未经授权的转载、复制、传播等行为。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和员工的版权意识。建立版权管理机制:影视网站可以建立版权管理机制,对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所有内容都是合法的。同时,要加强对用户上传内容的监管,防止侵权内容上传到网站上。使用技术手段进行防范:影视网站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对网站进行保护,如设置内容加密、水印等技术,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总之,影视网站要避免侵权,需要遵守版权法规,购买正版版权,建立版权意识和版权管理机制,并使用技术手段进行防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影视网站的内容合法、健康地运营和发展。
七、买网站源码算是侵权吗?
不算,买来的网站程序在网页最下面有某XX版权所有,这种字样就不能去除,或者购买以后去除,但程序内的这些信息必须删除。
第一:LOGO文件,这个必须要换成自己网站的。
第二:站标,也要换成,有在线生成。
第三:检查程序,看看联系我们、关于我们里面的信息。
第四:程序用于企业、机构或者公司,建议购买商业部。
八、把网站源代码改了侵权吗?
不侵权,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基本互联网媒介的特点,源码开放是一种共识和推动互联网进步重要因素。目前还未有相关法律对源码的版权有详细的规定。 已经是免费的网站源码,它既然公开,就等于不主张版权,不过,按惯例,应该在源码注释里,写上原作者,以示尊重。
九、长沙米拓网站侵权怎么解决?
如果发现长沙米拓网站存在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米拓客服或者版权所有方提出书面投诉,要求其采取删除等必要的措施解决此侵权行为。如果投诉不被采信,还可以向相关政府机构、法院申请起诉。
十、网站放明星店铺侵权吗
网站放明星店铺侵权吗?
互联网的发展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遇,而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网站成为了很多企业赢得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一些企业在建设网站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涉及到明星店铺的问题。究竟,网站是否可以放置明星店铺,会不会构成侵权行为?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明星店铺的权利保护
在法律上,明星拥有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未经明星本人同意,在网站上使用明星的肖像、姓名等信息,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在网站放置明星店铺时,必须注意尊重明星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商业使用明星肖像或姓名时,还需考虑与明星或其代理机构签订相关的授权协议,确保合法合规。否则,将面临潜在的法律风险,甚至可能受到法律诉讼的打击。
网站放置明星店铺的风险分析
在网站放置明星店铺时,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星的肖像权、姓名权被侵犯;二是明星可能因与网站的合作产生纠纷。
如果网站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明星的肖像、姓名等信息,一旦被明星或其代理机构发现,可能引发侵权纠纷。在很多案例中,明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请求赔偿等。
另外,网站与明星的合作也可能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未明确约定、合作过程中产生了分歧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影响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
如何规避风险
为了避免在网站放置明星店铺时出现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 尊重明星的肖像权、姓名权,确保取得明星的许可;
- 与明星或其代理机构签订相关的授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合理规划合作细节,避免出现合作纠纷;
- 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确保网站运营合法合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网站放置明星店铺所面临的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营。
结语
综上所述,网站放置明星店铺可能涉及侵权风险,企业在进行该项操作时必须谨慎对待。尊重明星的合法权益、规避潜在风险、加强合作协调是企业应该重视的方面。只有遵循法律法规,做好风险防范,才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