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relations,GR是Government relations简称。
GR是指企业政府关系。企业政府关系,是指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利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与政府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以取得政府的信任、支持和合作,从而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企业政府关系中,企业是主体,政府公众则是客体,也即企业政府关系的作用对象。
政府公众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结构,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国家的中央政府和组织利益所触及的各级地方政府。
二是政府组织机构的职能部门,企业通过这些部门与政府打交道,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约束;
三是政府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与政府交往过程中,企业需要接触到政府的各级官员、行政部门的助理和秘书,以及职能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
原则
1、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为了维护整个国家利益,甚至是全球利益,企业必须自觉服从政府的管理。即使是这则法律、法令、政策、条例等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如果没有周转的余地,企业也必须履行。
2、遵纪守法企业是法人,对政府来说是一个团体公民。它的所有的活动和行为必须在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就是说,对政府公众的公共关系活动必须合法。
3、大力支持政府工作如政府号召援助灾区人民、资助“希望工程”、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努力地参与这些活动可以为政府公众分挑一些重担,客观上也可以赢得社会的好评和政府公众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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