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用户利用其申请的微视号进行不正当或不法的行为,一经发现,微视有权在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无条件单方面取消用户对该微视号的使用,并有权单方面永久取消用户再次注册微视号的权利。
2、若用户已经注册的微视号,与社会公众人士、公众企业或政府部门等的姓名、名称或其缩写、简写等的拼音、英文等相似或相同,若用户已经注册的微视号所涉的社会公众人士、公众企业或政府部门等需要注册与其姓名、名称或其缩写、简写等相似或相同的微视号的,或者,微视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认为用户注册的微视号可能让一般的公众产生误解或有可能产生其他任何不利影响的,微视有权在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无条件单方面取消用户对该微视号的使用。
3、用户对微视依本规则采取的任何行为,无权向微视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微视赔偿任何损失。
4、若因用户对微视号的任何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不法行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包括给微视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用户独自承担或赔偿,与微视无关。
5、微视有权收回一切涉及反动、色情、非法等敏感字符的域名,并保留在合法范围内对条款的解释权。
6、规则可由微视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用户。修改后的规则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规则,用户可随时查阅最新版规则。
7、用户的注册、使用行为将被视为用户对本规则的完全接受,包括接受微视对规则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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