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保险性质?
互联网保险的意思就是指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保费缴纳、保险公司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单变更、续交保费、理赔等保险流程的网络化。互联网保险属于一种新兴的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商技术作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行为。
和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互联网保险能让客户更加自主的选择保险产品,客户也可以在互联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退保率。
二、互联网保险和传统保险各有哪些优劣势,互联网保险会替代传统保险吗?
先说结论,可以替代。
这个问题,我们得明确几个概念:
1、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2、互联网保险的优劣势有哪些?
3、为什么互联网保险可以代替传统保险?
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保险,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注意几个概念——
首先,互联网保险是一些列保险行为的网络化,不是简简单单所谓的线上展示和购买;
其次,互联网保险是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工具的进步而进步的。
互联网的核心是什么?
基于大数据的定制化和自动化。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大数据的沉淀,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专属的标签,这个标签涉及他的工作、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个人性格(是否冲动)、身体健康程度、遗传基因等方方面面。
车险就在试水,将来会根据被保险人的驾车习惯、活动区域、过往理赔等综合评估,实现差异化报价。
互联网保险的优劣势?
优势——
信息透明: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产品,价格、保障权益等;
自主选择:客户根据需求自由搭配(很多保险逐渐模块化);
服务便捷:随时随地在线咨询、理赔;
降低保费:提升保险公司济宁效益,去掉繁琐的中间环节的产品,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
劣势——
保险公司线上服务系统建设不充分、智能管理系统技术局限导致的服务不及时、不清晰;
缺少中间专业人士的解读,条款内容看不懂。
为什么有人认为互联网保险无法取代传统保险?
保险是有专业门槛的,用户无法自主看懂和选择?
先吐槽下,现在很多代理人显然还不如互联网更专业;
这个问题分两个维度:
第一,现在保险公司在搭建保险展示网页时,一直在致力于简化、通俗化保险权益,为的就是让更多人可以轻松看懂保险产品;
第二,保监会政策引导,保监会三番五次出台政策,规范保险产品的描述信息,比如广受诟病的“健康告知”,为的就是让保险公司“说人话”;
总结一下:
我想表达的是,互联网保险不是简单的一个投保页面,互联网代表的是“融汇”、“无解”,随着相关行业壁垒的打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大数据的进一步积累和应用,互联网保险的可适性、定制性会大大进步,其专业、客观、智能化至少要超过现阶段存在的80%的保险营销员。
另外,互联网保险取代传统保险,并不意味着传统保险经纪人的消亡,互联网本身是一种工具和系统,需要适合的、专业的人去驾驭。
毕竟就像汽车一样,哪怕汽车智能化再高,目前也需要司机去驾驶。
当然,理想状态的互联网保险,如我前面所说,可以把每个人线下的一切都打通、汇总,进而反馈到互联网系统中形成一个独特的标签,那时候确实是完全不需要线下营销员了,毕竟自动驾驶汽车早晚也会出现的,这个是人类的一大步了。
三、ipad能用的影视社交互动软件?
ipad能用的影视软件有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西瓜视频
四、3-6岁社交互动游戏?
脚踏车游戏:与三岁小孩子脚对脚躺在床上,双脚脚板相互抵着,然后双脚交替前后蹬踏,动作像骑自行车一样。小孩子的腿部力量在游戏中得到锻炼。
被子山游戏:将冬天盖的棉被堆成不同的形状,让宝贝从棉被上爬过去。还可以放上枕头,增加难度,锻炼宝贝的爬行能力。
五、互联网保险等于互联网+保险吗?理由是什么?
不是 互联网保险表面上看是互联网+保险 ,其实互联网保险只是他们的一部分
六、互联网保险属于互联网金融么?
互联网保险属于互联网金融,不过只能说互联网保险是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互联网保险是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保险公司通过线上渠道销售保险产品,消费者则可以在线上选择投保符合自己保障需求和经济预算的保险,并在线上缴纳保费、申请理赔等。
七、互联网保险的法规?
不同于此前的直播招募保险代理、直播科普保险干货,近日水滴保险商城创始人沈鹏、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官陆敏、华夏保险总精算师李建伟变身主播“直播带货”,更是赋予直播以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新身份。
不同于“口红一哥”、“淘宝一姐”直播推荐的口红、食品、个护等快消品,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产品,其价值在于保单中包含的保险人对未来的承诺,且该承诺是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其开发、设计、备案、销售都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对于直播卖保险这一新兴模式,首先需要厘清其合法合规问题,而后才是商业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1、直播卖保险合规吗?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对保险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等途径销售保险产品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因此直播卖保险也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销售资质、销售范围、销售人员、销售文本等都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从直播后台看,电商直播平台、社交直播平台、泛娱乐直播平台等都不具备销售资质——保险机构仅可将直播平台作为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渠道,为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提供流量入口,万万不能越界。
从直播前台看,主播需具备展业资格、“持证上岗”,并在直播过程中确保产品介绍合规准确——保险机构需承担起直播营销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且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其他互联网渠道保险营销有关规定。
针对直播带货中可能出现的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问题,河北银保监会也于6月1日印发《组织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对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这也启示保险行业尽早做好自律工作。
2、直播卖保险有效吗?
直播卖保险将保险产品交易与互动直播形式进行融合,是通过直播带来流量从而实现保险销售的全新模式。其所具备的海量用户、线上场景、沉浸体验都赋予保险营销以高效。
首先,庞大的用户体量是直播营销变现的前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其中在2019年兴起并实现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已达2.65亿。
其次,新型的消费场景是直播营销变现的依托。直播依靠以险企高管为主力的“明星型”主播、以精算师为代表的“专家型”主播、以自媒体大V为大流的“实力型”主播,通过重构“人、货、场”关系,一方面为保险产品销售创造线上化场景,另一方面也为融入线上化场景的碎片化保险定制提供契机。
最后,沉浸的消费体验是直播营销变现的支柱。研究表明,沉浸式体验会显著影响网络购物者的购物体验。移动直播给观众带来了临场感和虚拟体验,实时互动给观众带来了自主感和交互体验,这都提升了消费体验与用户粘性,推动直播营销快速发展。
3、直播卖保险怎么做?
保险机构在踊跃尝试直播卖保险时,还需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方能高效开展工作。
直播是工具,电商是基础。直播是电商迭代创新的方式之一,直播卖保险归根结底也是保险电商化的路径之一。电商渠道在新冠疫情期间展现了顽强的生命力,也将成为疫情结束后保险业经营的有力抓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保险行业更应加快电商化进程,积极采用直播等创新工具。
直播是形式,产品是内核。虽然销售的形式变成了直播,但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却不会轻易改变。一方面,保险机构应加强直播保险产品管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保险基本原理及相关监管规定;另一方面,保险机构也需一如既往地对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严格管理,为直播售出的保险产品提供不次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户服务。
直播为卖货,带货方长远。卖货致力于短期出售保险产品,带货则旨在发挥主播对于保险产品的长期带动作用。因此保险机构应不仅仅在单场直播中“以保费论英雄”,还应持续优化场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询答复、主播导购、销售实现全流程,充分发挥直播中的情感、价值和品质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变现→裂变”的营销闭环。
直播正加速成为新的商业基础设施,也将迎来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随着技术赋能以及监管加码,直播或将为保险行业开启崭新而宽广的天地。
八、互联网保险营销原则?
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其中,《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但除了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外,还要满足针对银行的专门要求:一是应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销售;二是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区域的监管规定;三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此外,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但是,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应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营销宣传内容应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营销宣传页面应准确描述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九、互联网保险的摘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蓬勃发展,作为金融市场“三驾马车”之一的保险行业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占据了一定的金融市场份额,但同时也存在自身起步晚、缺乏健全的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等问题,互联网保险如何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顺势而为、更好发展值得深思与研究。为此,本文主要研究了互联网保险相较于传统保险的改进之处,互联网保险市场目前的发展事态,发展中面临哪些问题及需要做出什么样的改进措施来更好的适应大环境,最后介绍了互联网保险在多方面利好环境下的发展前景。本文以上述内容研究为出发点和根本,正确看待问题,把握市场,以推动互联网保险获得更加有利的发展。
十、互联网保险发展意义?
互联网保险让客户能自主选择产品。相比传统保险推销的方式,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费透明,保障权益也清晰明了,这种方式可让传统保险销售的退保率大大降低。
服务方面更便捷。要说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网上在线产品咨询、电子保单发送到邮箱等等都可以通过轻点鼠标来完成就是优势,但这也可以说是劣势,毕竟什么都在网上进行,你也不敢保证咨询的答复一定正确。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