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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哪些?

280 2024-04-24 02:36 admin

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哪些?

新闻信息服务一般是指: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 指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

二、互联网新闻信息从什么施行?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等。

扩展资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章 许可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六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三)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应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手续。

第七条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第九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批准的,核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许可受理和决定情况。

第十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和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什么职位时期对互联网新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新闻编辑职位,以确保新闻内容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编辑们负责进行新闻线索的搜集、采访、编辑和审核,保证发布的新闻符合专业标准。

此外,也需要设立数据分析师职位,利用大数据和分析工具来跟踪新闻热点和用户偏好,为编辑提供决策支持。

再者,还应当设立信息安全专员,负责保障新闻信息的安全和隐私,防范虚假信息和网络攻击的风险。这些职位的设置可以有效提升互联网新闻的质量和可信度,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新闻信息服务。

四、互联网保险性质?

互联网保险的意思就是指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保费缴纳、保险公司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单变更、续交保费、理赔等保险流程的网络化。互联网保险属于一种新兴的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商技术作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行为。

和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互联网保险能让客户更加自主的选择保险产品,客户也可以在互联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退保率。

五、互联网保险和传统保险各有哪些优劣势,互联网保险会替代传统保险吗?

先说结论,可以替代。

这个问题,我们得明确几个概念:

1、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2、互联网保险的优劣势有哪些?

3、为什么互联网保险可以代替传统保险?


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保险,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注意几个概念——

首先,互联网保险是一些列保险行为的网络化,不是简简单单所谓的线上展示和购买;

其次,互联网保险是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工具的进步而进步的。

互联网的核心是什么?

基于大数据的定制化和自动化。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大数据的沉淀,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专属的标签,这个标签涉及他的工作、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个人性格(是否冲动)、身体健康程度、遗传基因等方方面面。

车险就在试水,将来会根据被保险人的驾车习惯、活动区域、过往理赔等综合评估,实现差异化报价。


互联网保险的优劣势?

优势——

信息透明: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产品,价格、保障权益等;

自主选择:客户根据需求自由搭配(很多保险逐渐模块化);

服务便捷:随时随地在线咨询、理赔;

降低保费:提升保险公司济宁效益,去掉繁琐的中间环节的产品,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

劣势——

保险公司线上服务系统建设不充分、智能管理系统技术局限导致的服务不及时、不清晰;

缺少中间专业人士的解读,条款内容看不懂。


为什么有人认为互联网保险无法取代传统保险?

保险是有专业门槛的,用户无法自主看懂和选择?

先吐槽下,现在很多代理人显然还不如互联网更专业;

这个问题分两个维度:

第一,现在保险公司在搭建保险展示网页时,一直在致力于简化、通俗化保险权益,为的就是让更多人可以轻松看懂保险产品;

第二,保监会政策引导,保监会三番五次出台政策,规范保险产品的描述信息,比如广受诟病的“健康告知”,为的就是让保险公司“说人话”;


总结一下:

我想表达的是,互联网保险不是简单的一个投保页面,互联网代表的是“融汇”、“无解”,随着相关行业壁垒的打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大数据的进一步积累和应用,互联网保险的可适性、定制性会大大进步,其专业、客观、智能化至少要超过现阶段存在的80%的保险营销员。

另外,互联网保险取代传统保险,并不意味着传统保险经纪人的消亡,互联网本身是一种工具和系统,需要适合的、专业的人去驾驭。

毕竟就像汽车一样,哪怕汽车智能化再高,目前也需要司机去驾驶。

当然,理想状态的互联网保险,如我前面所说,可以把每个人线下的一切都打通、汇总,进而反馈到互联网系统中形成一个独特的标签,那时候确实是完全不需要线下营销员了,毕竟自动驾驶汽车早晚也会出现的,这个是人类的一大步了。

六、互联网新闻许可证有哪些?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七、传统新闻业与互联网+区别?

传统新闻学是指纸媒。互联网+是指网络媒体。

八、互联网新闻生产发生了哪些变化?

传播方式不断增多。现在的互联网技术被各个领域所应用,运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在新闻传播方面,互联网的应用app也越来越广泛。 互联网技术的提高,使的参与新闻的二次传播方式方法也变得多种多样,转发链接即分享,热点新闻讨论在微信朋友圈时常引发热议。为适应各式各样的新闻受众需求,而生成的多种传播方式,正在逐步改变着新闻传播现状。

九、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哪些服务?

新闻信息服务一般是指:信息服务业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 指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

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是什么?

互联网的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特别难办,基本上一个省份也只有5到6个 要是省内的省级新闻媒体和市级的新闻媒体所具有。

这个需要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广电部门来进行申请。要求和限制都很多,建议你具体咨询当地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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