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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245 2024-08-31 18:57 admin

一、互联网金融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将文化金融作为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塑造专业品牌、形成业务新增长点的重要领域。各类银行不断探索组织机构专营化专业化,推出具有高附加值、特色鲜明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呈现出政策驱动与市场创新联动的良好局面。然而,受经济下行期利润增速减缓、不良贷款新增维持高位等因素影响,银行放贷行为更趋谨慎,文化产业信贷约束有所增大。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认为,应对以上问题,需要:适度加码货币信贷倾斜政策,扩大银行对文化产业的信贷资源配置;加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各类银行在服务文化产业方面错位发展;优化银行风控与授信模式,提高文化产业融资可得性;强化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银行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补齐金融服务短板,拓展银行对文化产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作者 | 陈锋(文化产业评论作者)

编审 | 时光

编辑 | 时光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银行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将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差异化经营、特色化发展的重要选择,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产业创新与升级。本报告在总结我国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与短板,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银行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

坚实的金融保障

我国各类银行针对文化产业高人力资本、高风险溢价与轻资产特性,不断提高信贷支持力度,并着力推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

一是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201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银行信贷产品,增加有效信贷供给。2014年3月,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加快创新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与服务、完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2019年8月,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发展不同首付比例、期限与还款方式的银行信贷产品。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做好部行合作,加大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力度。

二是信贷支持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截至2020年底,30家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到16561.5亿元,尽管2018年后①受经济下行、不良贷款增长攀升等因素影响,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增长有所放缓,但2016-2020年年均增长率还是高达17.61%(图1),分别高于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率、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率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长率。从各类银行的贷款结构看,文化产业贷款在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占比较高,但从贷款余额规模来看,大型商业银行依托其庞大的资产规模,其文化产业贷款总量仍是最高的。

△图1:2016-2020年30家主要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三是组创新不断推进。织机构

在国家政策鼓励和市场需求驱动下,各类银行纷纷设立专门或一定程度上专门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内设组织,还有一些银行在总部层面成立了文化金融业务协调机构(图2)。

△图2:2020年30家主要银行的组织架构创新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其中,华夏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单独经营、单独核算的文化产业贷款业务管理部门。北京银行针对文化产业领域业务,成立了版权银行。杭州银行以服务文化产业,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为特色,成立了文化产业特色支行。还有一些专营支行合并教育、科技等金融业务,如华夏银行昆明分行教育产业金融部、南京银行科技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原科技文化支行)等。

此外,大型文化企业通过IPO、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金融资源,或以股权投资、新设立金融机构等方式取得金融牌照,如腾讯的微众银行等。

四是特色鲜明的综合业务推陈出新

大型商业银行在“部行合作”“政银合作”“银商合作”“银税互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原文化部搭建了“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为优质文化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对接服务。

北京银行深化银政合作,创新行业首款IP产业链文化金融服务“文化IP通”。

南京银行针对文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各类业态,提供会计、报税、存销、订单管理、融资等供一揽子文化金融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利用事业部制垂直整合内部资源,以融资、渠道建设与金融增值为核心,为文化产业链上各层级的企业配置差异化金融产品组合。

潍坊银行发展了艺术品融资、仓储、展览和中介、投资咨询与艺术金融数据库等服务闭环,打造艺术金融一体化产业链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等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发展间接“投贷联动”,以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

此外,还有中国进出口银行结合文化企业国际化经营需求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为符合国家战略政策的文化旅游、文化科技项目提供银团贷款等。

五是多元化信贷产品不断涌现。

各类银行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版权、商标权、艺术品等文化资产为依托,以收益权、所有权等为担保,围绕文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不断加大信贷产品研发,创新出文创贷、影视贷、艺术品质押贷等多款产品(图3、图4)。

△图3:2011-2020年银行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发行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图4:2010-2020年各类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发行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专属信贷产品在资金价格、审批效率、风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图5),其加权不良贷款率为0.32%,显著低于同期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率(1.74%)。

△图5:2020年各类银行专属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相关典型案例有,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依托大数据信用风险分析,为初创成长期的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文化征信贷”。也有由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牵头设计、合作银行联合推出的特色信贷产品,如江西省2020年推出的“文企贷”, 通过简化流程、降低贷款利率、减免保费、财政贴息等举措,为各类文化企业提供专业、便捷、优惠的融资支持。

六是业务流程与机制创新更加深入。

大型商业银行作为文化产业融资主力军,不断创新客户准入、信用评级、信贷资源倾斜、利率与期限安排、风险管理与补偿、业务流程等内部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质量。

如北京银行创新“四专四单”配套管理机制、南京银行形成文化信贷“五个专”机制、杭州银行推行“五项单独”政策——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授信审批机制、风险容忍政策、业务协同政策和薪酬考核政策。

中国银行创新了业务流程,通过设立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发展“文创信贷工厂”模式,实现了数据采集、拓客、信用评价、放款和汇款流程自动化,显著减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文化企业融资效率。

当前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存在一定的困难与短板

我国银行机构仍遵循传统信贷路径,信贷投放的风险—收益—问责结构不匹配,未能有效发挥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增信价值,金融配套服务也相对滞后。

一是银行资本约束不断强化,导致文化产业信贷资源供需匹配度不够。

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文化产业的激励因企业部门负债率高、资产价值虚高和企业经营利润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而减退。同时,受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新增维持高位(图6)、表外资产回流表内、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银行风险偏好与同业资金派生信用货币的能力明显下降,限制了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

△图6:2015-2020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从信贷市场规模看,其与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30家银行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仅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72.75万亿元)的0.96%,可以说是在用不足1%的金融资源支持着占GDP比重达4.5%的文化产业规模。

从信贷期限结构看,银行机构发放的文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以1年以内为主,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比例较低,导致文化企业短贷长用、资金错配和频繁续贷现象十分普遍。

二是银行业务同质化,在服务文化产业方面过度竞争与服务空白并存。

从银行体系结构看,我国大中型银行占主导地位,区域性银行在业务规模、网点覆盖面、市场份额上相对较低。

在规模效应驱动下,各类银行表现出明显的跨区域扩张趋势,加剧了地区间分支机构文化产业信贷配置失衡,对当地文化企业形成“漏出”效应。从业务模式看,我国银行机构更多表现为短期导向的“交易型”和同质化行为,针对文化产业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明显不足。

大型银行在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中常常“重大轻小”、或以较低利率“打价格战”,“掐尖”有抵押资产的优质客户,而资信较差、实力较弱的长尾客户常常被排除在授信名单之外。

互联网银行也较难突破场景限制,多是个人消费端信贷服务,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方面存在短板,如某互联网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累计发放的“微业贷”产品不足个人现金产品“微粒贷”的10%。

三是银行风控授信不适应,文化企业资质条件较难达到银行表内信贷投放要求。

我国银行缺乏项目风险识别能力,风控授信依赖实物抵押和担保,“十押九贷”现象普遍;或倚重不需要识别项目风险、只需要查看贷款人资信的简单业务。

银行对版权、数据等文化资产认识不足,评级系统不能客观反映各类无形资产价值,且经济下行周期银行贷款审查较以往更加严格,审批条件收紧,导致部分文化企业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难以跨越授信“门槛”。

由于以项目为核心的生产组织方式缺少明确的责任主体,文化企业融资申请、审查、授信、用信办理难度较大,并需要附带抵质押、连带担保等约束手续,拉长了银行融资合规性与经济性审核的决策链条。

四是银行创新机制不足,难以满足文化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我国金融产品创新权与审批权均在省级部门以上,下级分行、支行无权结合本地需求进行调整。

不少商业银行仍将文化金融当作一个普通的服务领域,相关创新局限于业务流程与机制等传统框架内“修补”和边际上改善,习惯于“一把尺子量天下”。

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善,银行不能自主浮动定价进行风险补偿,导致文化金融专属产品创新难以取得预期收益,银行机构开发动力不足。

以无形资产质押类信贷产品为例,部分银行推出了针对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贷”“创意版权贷”,但成功案例还是以混合质押为主,需要附带个人无限责任或第三方担保。

五是金融配套服务跟不上,限制了银行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能力。

一些银行成立了文化金融事业部或文化专营支行,但专职信贷人员配备较少,管理、考核方面缺乏针对性。银行获取企业信用数据存在“贵、缺、断”等问题,如包含较多文化企业信用信息的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小企业征信数据库对法院判决、纳税等部门信息整合不够,达不到商用要求。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评估缺乏操作细则和简洁流程,实施主体与二级市场培育不足,难以达成质押融资和批量化交易。

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户数仅为5461户,累计发放贷款金额仅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0.034%。我国融资担保机构普遍规模“小而散”,代偿率低、抗风险能力较弱,由于过于侧重盈利与资本保值增值和缺少相应的再保险机制,更是降低了银行对文化产业的热情。

提升银行文化产业金融服务质效的

几点建议

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破束缚强激励,又要增信用促规范,同时,还要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适度加码货币信贷倾斜政策,扩大银行对文化产业的信贷资源配置。

对文化企业贷款尤其是发放中长期文化企业贷款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利用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和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定向降准和流动性再贷款等方式,加大政策引导和激励。

通过窗口指导、细化监管考核指标等方式,推动文化产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增量扩面”,确保其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发挥好抵押补充贷款(PSL)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建议确定一个PSL额度,专项用于文化产业薄弱环节。

同时,通过优化银行业信用风险加权资产(RWA)计量要求、加快僵尸文化企业出清等措施,降低存量资产对资本的占用,并通过增加专项金融债发行量等举措补充银行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扩容支持文化企业的信贷空间。

二是加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各类银行在服务文化产业方面错位发展。

进一步探索基于金融许可证制度的机构专营化,支持各地银行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采取专营化改造或设立文化特许分支机构。

明确文化专营银行的特许权价值、利润导向、业务范围、客户定位和期限偏好,推动业务模式从资金中介向文化金融服务中介拓展。探索财政资金发起成立文化政策银行,为小微文化企业和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提供直接贷款或担保服务。

鼓励地方城商行等区域性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培育与文化企业的长期地缘性银企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全国文化产业信贷额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分支机构,避免欠发达地区分支机构信贷配置失衡。

从强化税收激励、健全长期资本补充渠道、优化产品期限结构等方面鼓励互联网银行加大文化产业融资支持。

三是优化银行风控与授信模式,提高文化产业融资可得性。

拓展无形资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版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鼓励将市场前景、对赌条款、团队稳定性等非财务因素纳入银行信贷评估体系。

探索符合文化企业特质的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模型,如发展“线下软数据+线上大数据”相结合的大数定律建模等。综合运用金融科技精准画像,推动从“足值抵押核贷”转为“交易场景画像核贷”。

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加强合作,一方面,将对文化产业链核心企业和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结合起来,在整体产业链进行风险缓释;另一方面,通过传统商业银行资金优势与互联网银行低成本高效率审贷放贷优势相结合,以大数据获客、线上触达渠道和人工智能授信等方式提升授信效率。

四是强化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银行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商业银行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引,不断提高场景化、定制化创新能力。

从监管上鼓励银行加强服务文化产业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建立更具针对性的考核体系,综合股权投资和贷款业务的整体收益进行评价。适度扩大基层创新审批权,允许基层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地方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信贷产品。

发展监管沙盒,对银行创新实践发放有条件的牌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应用试点。制定标准统一的银行创新风险补偿原则、范围和实施细则,推动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对银行文化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五是补齐金融服务短板,拓展银行对文化产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给予文化产业银行更加灵活的配套机制,鼓励单设风险定价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信贷审批标准和经营管理团队,在不良资产核销、风险计提和存款准备金等环节制定专门的处置措施。

建立文化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与动态征信档案,不断优化信用评级机制。健全无形资产评估、交易与流转体系,培育具有公信力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评估结果认定市场联盟。

完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保障机制,为银行开展相关业务作为参考。加快建设相关担保品流通市场,确保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可确权、可流通。扩大文化产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规模,适度降低或取消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赢利目标。

注释:

1、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30家银行包含21家主要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及9家文化产业发达地区中小商业银行。

2、中国银行业协会调查显示:2020年,30家银行创新产品主要包括文创贷、影视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艺术品质押贷款、著作权质押贷款等10个种类。

3、2020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7万亿元,较2015年增加1.43万亿元,增幅高达113%。

二、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区别?

种方式。与传统消费金融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1. 资金筹集方式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依托线上的筹集方式,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银行搭建线上消费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的创新企业等1。

2. 产品定位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注重产品定位,结合消费者偏好和市场需求,推出简单、安全、放心的产品1。

3. 风险控制措施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具有较大的风险控制压力,在风险控制方面需要更加注重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等方面1。

因此,在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和风险控制需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

三、互联网金融考研?

1、考研,互联网金融不是专业,最多只是一个研究方向。

2、互联网金融属于应用经济学,通常是金融学专业或金融硕士的研究方向。3、查看招生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就可了解。

四、互联网金融目的?

第一,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和满意度。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由于门槛过高,低收入人群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由于缺乏央行个人徵信报告,大学生、农民工、蓝领工人等长尾人群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服务;由于缺少合适的抵押物,绝大多数小微企业主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基本金融服务的门槛大大降低,馀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满足了低收入人群的财富积累需求,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及用户体验。

第二,弥补了金融设施短板。金融系统和徵信体系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两者分别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硬支撑”和“软支撑”。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两大基础设施均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IT部门长期得不到重视,诸多系统开发及维护,都通过外包方式展开。长此以往,传统金融机构的技术人才匮乏,新兴技术的应用能力欠缺,导致金融创新步伐缓慢。另一方面,中国的徵信体系较为落后,央行个人徵信系统覆盖面窄,很多人成为“信用白户”。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生物科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系统搭建及优化,补齐了长期存在的“硬件”短板。

第三,激发了金融市场活力。十八大以前,中国的金融从业主体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主,虽然也有不少民间金融机构,但都未能引起“现象级”关注。直到互联网金融出现后,国内金融市场的活力被彻底激发,网贷、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得到了长足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颠覆论”甚嚣尘上。

第四,促进了金融监管完善。

五、互联网金融近义词?

互联网金融的近义词是互联网平台借贷

六、金融对文化产业管理的发展作用?

中国文化产业近年取得的大的进展,金融中的银证保,信托、租赁、基金、证券化等等可谓十八般武艺齐上阵,发挥了全面支持作用。

金融家认为文化产业发展到目前阶段,金融进入促进文化产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阶段。

七、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区别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单纯的“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而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金融”;金融互联网也不是简单的“金融+互联网组合”,而是“基于金融思维的互联网技术应用”。所以,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他们二者之间有联系,更有质的区别。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金融资源配置的充分有效性和普惠金融成为可能。如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因此,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等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而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能够顺利得以进行。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更加平等自由地获得金融服务。不难看出,这些技术的发展极大减小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

所以在现代科学技术下,大数据给金融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成为降低成本和风险的主要手段。但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数据金融,它引发的在交易主体、交易结构上的变化以及潜在的金融市场化与普惠金融,才是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金融互联网是指传统金融行业的网络化技术应用,从广义上来说,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互联网的内容,但它们两者之间是有着质的差异,可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分析:

1、发展理念:互联网金融的理念是使用互联网思维,而金融互联网采用的是传统金融的思维方式。

2、管理方式:互联网金融是现代科技下的管理方式,组织架构相对灵活,而金融互联网是在传统管理方式下的应用网络化技术,组织架构相对稳定。

3、客户体验:互联网金融主要面对的是年轻有活力的客户,而金融互联网则主要面对稳健保守的客户。所以在客户体验上,互联网金融便捷、快速,互动性好,提供的是多项服务;而金融互联网相对烦琐、缓慢,提供的是单项服务。

4、价格策略:互联网金融的金额起点小,价格较低,大多提供免费服务:而金融互联网的金额大,费用相对较高。

5、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的信息相对公开、对称、透明。金融互联网信息则相对是处于半公开、半透明状况。

6、服务效率:互联网金融的服务简单直接,去中介化明显,效率高,而金融互联网大多存在中间环节,服务效率比较低。

八、互联网金融有什么课?互联网金融有什么课程?

互联网金融的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领域: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介绍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基本概念和业务。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这部分课程将深入讲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结合,如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升金融业务的效率和安全性。风险管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管理尤为重要。这部分课程将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理方法和策略。金融法律法规与监管: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这部分课程将详细介绍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创新与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案例,理解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挑战,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除了以上基础课程,学生还需要关注行业动态,积极参加各类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以便了解最新的行业发展和技术应用。

九、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机构吗?

互联网金融是属于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

十、京东金融属于什么互联网金融模式?

“自营模式”转向以“自营为主,以平台为辅”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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