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网吧管理规定?
第一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条网吧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网吧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四条本网吧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公安信息查询管理规定?
公安信息查询得有一定的权限,公民隐私不能随便查询!
三、信息查询使用管理规定
必须由民警使用专门设备,仅限于用于业务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进行查询,并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违反规定,将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信息网络安全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信息安全管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监督执行;组织进行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安全检测检查,掌握详细的安全资料,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和措施;负责信息网络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并接受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指导。
五、关于服装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常服、值勤服、作训服、多功能服、制式衬衣及警帽、领带、腰带、纽扣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
第三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由公安部统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由公安部统一配发。
第五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由公安部指定的企业生产。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由公安部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
第六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生产供应计划生产,不得超计划生产,不得将生产任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
第七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和佩带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严禁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第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作商业性广告。
第十一条 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演出需要,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保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着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发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应当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将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赠送、出借或者出卖给他人。
第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产或者擅自转让生产任务的,除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处罚外,并可由公安部取消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生产资格。
第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着装单位违反规定,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违反本规定,擅自赠送、出借或者出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关于市值管理的规定?
市值管理(Market Value Management)是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市值信号,综合运用多种科学、合规的价值经营方式和手段,以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的一种战略管理行为。
其中价值创造是市值管理的基础,价值经营是市值管理关键,价值实现是市值管理的目的。
七、关于因私出国管理规定?
因私事出国(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1、人事司为因私事出国(境)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的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
2、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从严把关,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3、因私事出国(境)坚持证件和事项同时审批,不单独审批办理证件。不得擅自更改已报批所到国家、地区和行程。 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的所有费用(包含医疗费)自理,不得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
八、关于农村宴席管理规定?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宴席文化的特殊性质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农村宴席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加强对农村宴席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控制宴席的规模、场所、菜品以及消费价格等方面,避免出现浪费现象和宴席中出现不文明行为。同时,需要注重宣传宴席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村宴席的规范化、有序化和文明化。
九、网络安全 约谈 规定?
杜绝发表不健康的或者是损害国家名誉的文章
十、关于现金募集的管理规定?
现金募集管理规定,能够开展现金募集的必须是银监会备案批准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不得开展现金募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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