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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89 2023-11-20 05:45 admin

一、怎样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完善监管规制,构建高效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在修订、完善现有金融法规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互联网金融模式,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推动相关部门规章和国

家标准的制定,以明晰各交易主体法律地位、准入和退出条件、业务边界、权利和义务等。构建高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科学选择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

的监管模式,考虑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全面统筹监管工作。可借鉴发达国家“监管前置”的管理经验,重新梳理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实施市场准入和退

出制度,取缔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欺诈和非法集资嫌疑的金融平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可以借鉴国际上管理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先行、监管随后跟进”的经验,研究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充分发挥

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特别是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规则,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引导互联网金融机构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

管控能力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征信系统,夯实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及业务开展的社会信用基础。

二、如何看待太原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看着整个太原经济低迷的不求行了,想着重启房地产这个发动机拉动一波消费,政策头一天出,开发商第二天就涨价,人才补贴的钱都撵不上开发商涨的那点价;只管给发预售证,不管房子能不能交,数数太原多少烂尾的?泰禾烂尾四五年没个说法,宝能号称三千亩大盘,现在烂尾的求也不是,金碧天下工地草都长两米高了、富力、融创、当代、山钢……套走多少老百姓的六个钱包,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现在是日子不打算过了,饮鸩止渴,计划把韭菜连根拔呀?预售证五证是zf颁发的,钱是银行给贷的,最后烂尾了让老百姓买单!不只是太原,全国都一球样,就这哇,摆烂吧,估计我这回答两天就被封了

既然没封我就让你们看看开发商的吃相

看看哇,快买吧,再不买就涨价啦,我反正是已经成空中飞人了

三、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属于什么产业?

金融属于金融产业互联网属于信息产业

四、关于加强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1.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

2.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3.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

五、置上金融说的产业互联网金融是什么概念?

产业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的概念,有大量的优资资产端信息资源(如:上海国际医学园、成都国际医学城、株洲金山新城、电子科大国家大学科学园、中国女鞋之都、青羊工业总部基地、国色天乡乐园、银川三沙源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项目),置上金融同时引入LendingClub技术,投资后每个用户的资金自动分流到各个项目,最大限度保证了用户资金安全。

六、《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这里转一篇我们平台共赢社创始人纪宜彤对指导意见的解读。文中也谈了此《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对P2P行业的影响。

正文:

指导意见对多年来民间的金融探索给予肯定,对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网络基金销售、网络保险、互联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诸多领域的业务做出了详细的规范,也对行业的一些不良倾向敲响了警钟。

纪宜彤表示,这一类似“基本法”的纲领性文件,首次对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从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层面予以制度性规范和支持,明确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在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方面设定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监管落地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是“强心剂”,也是“指南针”和“警示灯”,在鼓励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宣告了无监管、无规则、缺门槛“野蛮生长”时代的结束,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制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会进一步加速行业洗牌。

松紧适度,鼓励发展

纵观《意见》,可以看出,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本着“松紧适度”的态度,并对该行业的主要业态予以业务界定和监管划分,以为后续的分业监管细则的出台提供制度性规划。

纪宜彤:所谓的“松”,就是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行政服务、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其中,在资本补充方面,《意见》表示,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

可以预见,产业基金会加大对这个行业的投资,整体融资规模和行业体量会上一个新台阶。另外鼓励A股上市,可以预见明年会有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后年会在主板出现互联网金融企业,一些之前获得美元投资的公司也会出现拆VIE结构(协议控制)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趋势。

在税收方面,《意见》首次明确,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设定业务红线,规范发展  

在提供发展空间的同时,设定业务红线必不可少。《意见》对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也从行业准入、资金管理、信息安全、消费者保护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共赢社创始人纪宜彤:《意见》明确工信部、网信办等加入监管主体,并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共赢社一直注重投资人的信息安全,在网站安全防护等方面不断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网站及其投资人的切身利益。另外,为了进一步保障投资人的账户资金安全,共赢社近期与国内保险行业巨头阳光保险集团签订了交易资金损失保险协议,为用户资金流转提供安全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了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并明确了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据、纠纷解决机制及执法部门。今后,互联网金融投资将更为安全透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一方面将容易甄别优质的平台和项目,另一方面也将获得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在投资人权益保护方面,共赢社与亚洲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大成律师事务所将凭借其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和互联网金融法律经验,为共赢社及其平台上投资人提供全程法律支持,进一步提升共赢社的风控能力,更加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各项权益和资金安全。

更值得关注的是,与此前主要由第三方支付负责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托管所不同的是,《意见》明确要求,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银行做资金存管的好处在于,监管流程非常清晰,银监会和央行对P2P的资金流向的实质监管也可以很直接,对整体的资金把握更清楚;并且银行这么多年有着被银监会监管的经验,比起第三方来说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共赢社从创立之初就与银行开展合作,在第三方银行建立了第三方资金存管账户,由银行对账户资金进行落地审查,确保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分业监管,明确职责

根据《意见》的界定,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  

纪宜彤:此次指导意见颁布,首次明确了P2P的监管规范——银监会监管P2P领域,且将P2P划为“个体网络借贷”范畴,明确了其作为资金撮合中介的性质,再次强调其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借贷业务的严格界定或将加速行业洗牌,存在虚假交易、诈骗、自融等平台将面临比较大的压力,待到银监会的具体监管细则落地时,预计会有不少平台面临转型。《意见》总体鼓励互联网金融朝着小微、普惠的方向发展,一些服务大客户的“P2N”(个人对多个机构的网络借贷)模式未来可能会受到限制。共赢社从成立之初,一直坚持信息中介的平台定位,积极寻求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坚持小额分散的风险控制理念,始终将投资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纪宜彤表示,互联网金融尽管改变了传统的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但其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宗旨是不能改变的,最终都要落实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这一政策重点上来。这才是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最大期许。

七、互联网金融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将文化金融作为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塑造专业品牌、形成业务新增长点的重要领域。各类银行不断探索组织机构专营化专业化,推出具有高附加值、特色鲜明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呈现出政策驱动与市场创新联动的良好局面。然而,受经济下行期利润增速减缓、不良贷款新增维持高位等因素影响,银行放贷行为更趋谨慎,文化产业信贷约束有所增大。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认为,应对以上问题,需要:适度加码货币信贷倾斜政策,扩大银行对文化产业的信贷资源配置;加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各类银行在服务文化产业方面错位发展;优化银行风控与授信模式,提高文化产业融资可得性;强化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银行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补齐金融服务短板,拓展银行对文化产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作者 | 陈锋(文化产业评论作者)

编审 | 时光

编辑 | 时光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银行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将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差异化经营、特色化发展的重要选择,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产业创新与升级。本报告在总结我国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与短板,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银行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

坚实的金融保障

我国各类银行针对文化产业高人力资本、高风险溢价与轻资产特性,不断提高信贷支持力度,并着力推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

一是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201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银行信贷产品,增加有效信贷供给。2014年3月,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加快创新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与服务、完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2019年8月,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发展不同首付比例、期限与还款方式的银行信贷产品。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做好部行合作,加大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力度。

二是信贷支持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截至2020年底,30家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到16561.5亿元,尽管2018年后①受经济下行、不良贷款增长攀升等因素影响,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增长有所放缓,但2016-2020年年均增长率还是高达17.61%(图1),分别高于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率、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率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长率。从各类银行的贷款结构看,文化产业贷款在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占比较高,但从贷款余额规模来看,大型商业银行依托其庞大的资产规模,其文化产业贷款总量仍是最高的。

△图1:2016-2020年30家主要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三是组创新不断推进。织机构

在国家政策鼓励和市场需求驱动下,各类银行纷纷设立专门或一定程度上专门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内设组织,还有一些银行在总部层面成立了文化金融业务协调机构(图2)。

△图2:2020年30家主要银行的组织架构创新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其中,华夏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单独经营、单独核算的文化产业贷款业务管理部门。北京银行针对文化产业领域业务,成立了版权银行。杭州银行以服务文化产业,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为特色,成立了文化产业特色支行。还有一些专营支行合并教育、科技等金融业务,如华夏银行昆明分行教育产业金融部、南京银行科技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原科技文化支行)等。

此外,大型文化企业通过IPO、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金融资源,或以股权投资、新设立金融机构等方式取得金融牌照,如腾讯的微众银行等。

四是特色鲜明的综合业务推陈出新

大型商业银行在“部行合作”“政银合作”“银商合作”“银税互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原文化部搭建了“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为优质文化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对接服务。

北京银行深化银政合作,创新行业首款IP产业链文化金融服务“文化IP通”。

南京银行针对文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各类业态,提供会计、报税、存销、订单管理、融资等供一揽子文化金融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利用事业部制垂直整合内部资源,以融资、渠道建设与金融增值为核心,为文化产业链上各层级的企业配置差异化金融产品组合。

潍坊银行发展了艺术品融资、仓储、展览和中介、投资咨询与艺术金融数据库等服务闭环,打造艺术金融一体化产业链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等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发展间接“投贷联动”,以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

此外,还有中国进出口银行结合文化企业国际化经营需求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为符合国家战略政策的文化旅游、文化科技项目提供银团贷款等。

五是多元化信贷产品不断涌现。

各类银行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版权、商标权、艺术品等文化资产为依托,以收益权、所有权等为担保,围绕文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不断加大信贷产品研发,创新出文创贷、影视贷、艺术品质押贷等多款产品(图3、图4)。

△图3:2011-2020年银行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发行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图4:2010-2020年各类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发行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专属信贷产品在资金价格、审批效率、风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图5),其加权不良贷款率为0.32%,显著低于同期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率(1.74%)。

△图5:2020年各类银行专属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相关典型案例有,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依托大数据信用风险分析,为初创成长期的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文化征信贷”。也有由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牵头设计、合作银行联合推出的特色信贷产品,如江西省2020年推出的“文企贷”, 通过简化流程、降低贷款利率、减免保费、财政贴息等举措,为各类文化企业提供专业、便捷、优惠的融资支持。

六是业务流程与机制创新更加深入。

大型商业银行作为文化产业融资主力军,不断创新客户准入、信用评级、信贷资源倾斜、利率与期限安排、风险管理与补偿、业务流程等内部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质量。

如北京银行创新“四专四单”配套管理机制、南京银行形成文化信贷“五个专”机制、杭州银行推行“五项单独”政策——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授信审批机制、风险容忍政策、业务协同政策和薪酬考核政策。

中国银行创新了业务流程,通过设立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发展“文创信贷工厂”模式,实现了数据采集、拓客、信用评价、放款和汇款流程自动化,显著减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文化企业融资效率。

当前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存在一定的困难与短板

我国银行机构仍遵循传统信贷路径,信贷投放的风险—收益—问责结构不匹配,未能有效发挥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增信价值,金融配套服务也相对滞后。

一是银行资本约束不断强化,导致文化产业信贷资源供需匹配度不够。

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文化产业的激励因企业部门负债率高、资产价值虚高和企业经营利润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而减退。同时,受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新增维持高位(图6)、表外资产回流表内、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银行风险偏好与同业资金派生信用货币的能力明显下降,限制了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

△图6:2015-2020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从信贷市场规模看,其与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30家银行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仅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72.75万亿元)的0.96%,可以说是在用不足1%的金融资源支持着占GDP比重达4.5%的文化产业规模。

从信贷期限结构看,银行机构发放的文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以1年以内为主,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比例较低,导致文化企业短贷长用、资金错配和频繁续贷现象十分普遍。

二是银行业务同质化,在服务文化产业方面过度竞争与服务空白并存。

从银行体系结构看,我国大中型银行占主导地位,区域性银行在业务规模、网点覆盖面、市场份额上相对较低。

在规模效应驱动下,各类银行表现出明显的跨区域扩张趋势,加剧了地区间分支机构文化产业信贷配置失衡,对当地文化企业形成“漏出”效应。从业务模式看,我国银行机构更多表现为短期导向的“交易型”和同质化行为,针对文化产业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明显不足。

大型银行在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中常常“重大轻小”、或以较低利率“打价格战”,“掐尖”有抵押资产的优质客户,而资信较差、实力较弱的长尾客户常常被排除在授信名单之外。

互联网银行也较难突破场景限制,多是个人消费端信贷服务,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方面存在短板,如某互联网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累计发放的“微业贷”产品不足个人现金产品“微粒贷”的10%。

三是银行风控授信不适应,文化企业资质条件较难达到银行表内信贷投放要求。

我国银行缺乏项目风险识别能力,风控授信依赖实物抵押和担保,“十押九贷”现象普遍;或倚重不需要识别项目风险、只需要查看贷款人资信的简单业务。

银行对版权、数据等文化资产认识不足,评级系统不能客观反映各类无形资产价值,且经济下行周期银行贷款审查较以往更加严格,审批条件收紧,导致部分文化企业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难以跨越授信“门槛”。

由于以项目为核心的生产组织方式缺少明确的责任主体,文化企业融资申请、审查、授信、用信办理难度较大,并需要附带抵质押、连带担保等约束手续,拉长了银行融资合规性与经济性审核的决策链条。

四是银行创新机制不足,难以满足文化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我国金融产品创新权与审批权均在省级部门以上,下级分行、支行无权结合本地需求进行调整。

不少商业银行仍将文化金融当作一个普通的服务领域,相关创新局限于业务流程与机制等传统框架内“修补”和边际上改善,习惯于“一把尺子量天下”。

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善,银行不能自主浮动定价进行风险补偿,导致文化金融专属产品创新难以取得预期收益,银行机构开发动力不足。

以无形资产质押类信贷产品为例,部分银行推出了针对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贷”“创意版权贷”,但成功案例还是以混合质押为主,需要附带个人无限责任或第三方担保。

五是金融配套服务跟不上,限制了银行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能力。

一些银行成立了文化金融事业部或文化专营支行,但专职信贷人员配备较少,管理、考核方面缺乏针对性。银行获取企业信用数据存在“贵、缺、断”等问题,如包含较多文化企业信用信息的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小企业征信数据库对法院判决、纳税等部门信息整合不够,达不到商用要求。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评估缺乏操作细则和简洁流程,实施主体与二级市场培育不足,难以达成质押融资和批量化交易。

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户数仅为5461户,累计发放贷款金额仅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0.034%。我国融资担保机构普遍规模“小而散”,代偿率低、抗风险能力较弱,由于过于侧重盈利与资本保值增值和缺少相应的再保险机制,更是降低了银行对文化产业的热情。

提升银行文化产业金融服务质效的

几点建议

银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破束缚强激励,又要增信用促规范,同时,还要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适度加码货币信贷倾斜政策,扩大银行对文化产业的信贷资源配置。

对文化企业贷款尤其是发放中长期文化企业贷款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利用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和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定向降准和流动性再贷款等方式,加大政策引导和激励。

通过窗口指导、细化监管考核指标等方式,推动文化产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增量扩面”,确保其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发挥好抵押补充贷款(PSL)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建议确定一个PSL额度,专项用于文化产业薄弱环节。

同时,通过优化银行业信用风险加权资产(RWA)计量要求、加快僵尸文化企业出清等措施,降低存量资产对资本的占用,并通过增加专项金融债发行量等举措补充银行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扩容支持文化企业的信贷空间。

二是加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各类银行在服务文化产业方面错位发展。

进一步探索基于金融许可证制度的机构专营化,支持各地银行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采取专营化改造或设立文化特许分支机构。

明确文化专营银行的特许权价值、利润导向、业务范围、客户定位和期限偏好,推动业务模式从资金中介向文化金融服务中介拓展。探索财政资金发起成立文化政策银行,为小微文化企业和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提供直接贷款或担保服务。

鼓励地方城商行等区域性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培育与文化企业的长期地缘性银企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全国文化产业信贷额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分支机构,避免欠发达地区分支机构信贷配置失衡。

从强化税收激励、健全长期资本补充渠道、优化产品期限结构等方面鼓励互联网银行加大文化产业融资支持。

三是优化银行风控与授信模式,提高文化产业融资可得性。

拓展无形资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版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鼓励将市场前景、对赌条款、团队稳定性等非财务因素纳入银行信贷评估体系。

探索符合文化企业特质的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模型,如发展“线下软数据+线上大数据”相结合的大数定律建模等。综合运用金融科技精准画像,推动从“足值抵押核贷”转为“交易场景画像核贷”。

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加强合作,一方面,将对文化产业链核心企业和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结合起来,在整体产业链进行风险缓释;另一方面,通过传统商业银行资金优势与互联网银行低成本高效率审贷放贷优势相结合,以大数据获客、线上触达渠道和人工智能授信等方式提升授信效率。

四是强化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银行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商业银行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引,不断提高场景化、定制化创新能力。

从监管上鼓励银行加强服务文化产业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建立更具针对性的考核体系,综合股权投资和贷款业务的整体收益进行评价。适度扩大基层创新审批权,允许基层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地方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信贷产品。

发展监管沙盒,对银行创新实践发放有条件的牌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应用试点。制定标准统一的银行创新风险补偿原则、范围和实施细则,推动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对银行文化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五是补齐金融服务短板,拓展银行对文化产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给予文化产业银行更加灵活的配套机制,鼓励单设风险定价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信贷审批标准和经营管理团队,在不良资产核销、风险计提和存款准备金等环节制定专门的处置措施。

建立文化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与动态征信档案,不断优化信用评级机制。健全无形资产评估、交易与流转体系,培育具有公信力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评估结果认定市场联盟。

完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保障机制,为银行开展相关业务作为参考。加快建设相关担保品流通市场,确保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可确权、可流通。扩大文化产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规模,适度降低或取消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赢利目标。

注释:

1、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30家银行包含21家主要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及9家文化产业发达地区中小商业银行。

2、中国银行业协会调查显示:2020年,30家银行创新产品主要包括文创贷、影视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艺术品质押贷款、著作权质押贷款等10个种类。

3、2020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7万亿元,较2015年增加1.43万亿元,增幅高达113%。

八、全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分别是哪些?

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包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园 北京海淀“互联网金融产业园” 数字化时代的产业园瑞安金融创新产业园 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 罗湖互联网产业园 蛇口网谷 绿地江西金融产业园 合肥(包河)互联网产业园 合肥(蜀山)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广州互联网产业园 广州电子商务(荔湾)产业园等。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多地政府使出了传统法宝——设立产业园区。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通过调研所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二十多个地方政府已经推出或正在筹备推出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互联网金融发达的城市,也包括一些具备一定IT技术和金融基础的城市如杭州、南京、天津、武汉等,还包括贵阳、昆明、大连、成都、赣南、泉州、郑州、西安、佛山、鄂尔多斯等。

九、求问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产业嘛?

这个问题得分两个部分回答。

一、互联网金融是什么。

二、互联网是否符合“产业”的定义。

互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从余额宝到P2P,从理财到个贷,都说自己是互金行业,但余额宝的本质是基金,P2P的本质是个人借贷平台,而在普通投资者层面来看,它们都是能提供比银行利息更高收益的投资平台,这其中内在差异与风险分析不多作解释了,但随着监管的越来越严格,未来互金定义会越来越清晰化。

而产业的定义,下面截取百度百科:

产业共4个层次:①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等业。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地质普查、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旅游、咨询信息服务和各类技术服务等业。③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业。④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由此看来,互金可以算是第二层次。

十、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区别?

互联网消费金融从本质上讲其实就是网络贷款,消费金融指的是相关的机构或者组织向不同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一种方式,满足提前消费那一类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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